专利费用的缴纳方式_专利申请的费用?
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查询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http://www.sipo.gov.cn/zldbc。
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www.cponline.gov.cn)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其中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用户可以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方式。
缴费人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和金额。
二、专利费用的缴纳时间
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3、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5、恢复权利请求费: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
6、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7、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上述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做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8、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9、PCT申请国际阶段的费用:请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PCT业务专栏(www.sipo.gov.cn/ztzl/ywzt/pct)中提供的信息。
10、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费用: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应当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必要时缴纳申请附加费及宽限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当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申请人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同时提出恢复优先权要求请求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恢复费。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译文提出改正的,应在提出译文改正的期限内缴纳改正译文错误手续费。必要时,应在专利局通知书中指定期限内缴纳单一性恢复费。其他费用的缴纳期限与国家申请相同。
三、专利费用的减缴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
专利费用的减缴具体内容请参见《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
四、缴费日期的确定
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专利费用的,缴费当日即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
五、缴费注意事项
1、缴费时应填写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种类和金额。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9位(2003年10月1日之前申请的专利)或13位(2003年10月1日之后申请的专利),不得缺位,最后一位校验位前的小数点可以省略。
例如:9位申请号可写成9910xxxx.2 或者9910xxxx2;13位申请号可写成200510xxxxxx.1 或者200510xxxxx1。
2、缴费人汇款时,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详细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收件人电话号码。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专利局其他部门或者审查员个人。收到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应认真核对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费人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避免因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录入错误造成的必要信息丢失。
六、缴费信息的补充
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的当天补充缴费信息。
1、缴费信息补充的方式
(1)通过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进行补充,网址为http://fee.sipo.gov.cn。同时网站提供Android版本的手机APP下载,还提供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下载。
(2)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补充。通过银行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款人姓名(名称)、缴费人的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通过邮局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票号码、商户客户号、汇款人姓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
2、补充缴费信息的注意事项
由于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补充缴费信息的传统方式需要人工处理,缴费人无法实时获得反馈,为使缴费人获得更方便快捷的缴费信息补充服务,减少相关缴费失误,建议缴费人尽量采用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补充缴费信息。
为保障补充的缴费信息得到准确及时处理,请缴费人避免使用不同的补充信息方式重复补充缴费信息。
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错误,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七、银行和邮局汇付的汇款路径
1、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户 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帐 号:7111710182600166032
2、邮局汇付:
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可代替地址邮编)
地址 邮编: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
八、费用的查询服务
1、网络查询:缴费人还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点击“专利检索与查询”进入到“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或中国专利事务信息查询”查询应缴费用和已缴费用情况。网址:http://cpquery.sipo.gov.cn 。
人民网指出:申请过程中的官方费用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官方费用就是为了获得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设定的需要交给国家的审批费用。这部分费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有明确公示,明目繁多,因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不同的事项,网站上应有尽有地向大众展示了官方费用的明细。但是,对于某一个特定的专利申请,绝大部分网站中的费用是不需要的,因此,笔者只是以正常专利申请时的费用作说明,特定的案件可能会产生其他的额外费用,也是正常的。
专利包括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专利提交到授权前,发明需要提交的费用为345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需要提交的费用为500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权后,发明需要提交255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需要提交205元。
因此,发明在授权前的官方费用是3705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705元。
获得一件专利权,费用其实不多;要不了多少钱嘛,很便宜啊……是不是有人会这样想?
但是,这样的想法忽视了一项很重要的费用:年费!
年费
有人说专利跟孩子一样,不仅要生,而且要养,说的就是专利年费,即每年都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交一次费用,以维持专利权有效。
专利年费并不是等额的数字,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费用会越来越高(如果一件专利在越来越贵的年费前提下,依然维持有效,则一般会认为该专利为专利权人带来了较好的市场收益),具体数额如下:
发明专利第1~3年每年900元,第4~6年每年1200元,第7~9年每年2000元,第10~12年每年4000元,第13~15年每年6000元,第16~20年每年8000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第1~3年每年600元,第4~5年每年900元,第6~8年每年1200元,第9~10年每年2000元。
如此算来,以专利申请第一年就拿到专利权为例,拿到一件专利证书,发明专利需要支付的官方费用是4605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需要支付的官方费用是1305元。
上述的官方费用,在某些前提下是可以想办法省一些的。专利法规定:“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和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可办理费用减缓,以个人名义申请减免85%,以单位名义申请减免70%,两个及以上个人申请减免70%,两个及以上单位申请不予减免。另外,申请复审的复审费也可以申请费用减免。”
因此,在假设没有旁枝费用的前提下,从申请专利到拿到专利证书,如果申请发明专利,不享受费用减缓时,需要缴纳4605元;以个人名义申请费用减免后,需要缴纳1205元;以单位名义申请费用减免后,需要缴纳1850元;以两个及以上个人申请费用减免后,需要缴纳1850元。
如果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享受费用减缓时,需要缴纳1305元,以个人名义申请费用减免后,需要缴纳575元,以单位名义申请费用减免后,需要缴纳740元,以两个及以上个人申请费用减免后,需要缴纳7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