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应该具备哪些性质

时间:2014-11-06  来源:  作者:北京商标注册 编辑admin  浏览:3114

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创造或许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能;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许自己就相同的创造或许实用新型在请求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请求,并记载在请求日今后公布的专利请求文件或许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即该创造或许实用新型既不属于现有技能,也不具有抵触请求。
新颖性的判断较为简单:只要对比文件的技能方案完全公开了该创造或许实用新型的技能方案,则该创造或许实用新型便丧失新颖性。

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能相比,该创造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创造性的判断更为复杂,需要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较强的检索技巧,这是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不过实用新型专利在审查时不进行创造性审查。

实用性

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创造或许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许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能够制造或许使用,是指创造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创造或许实用新型在请求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