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誉鑫诚再次应邀作为“第九届国防展”特邀顾问

时间:2014-05-22  来源:  作者:北京商标注册 编辑admin  浏览:3238

本月8日到10日“第九届中国国际国防电子展览会”与“第二十一届国际广告新媒体、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展示交易会”在北京某展馆盛大召开,我公司已连续第四年作为主办方知识产权办公室成员为该次展会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

     此次展会中,各参展商在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中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自我保护意识也有了明显的进步,但仍有某些参展商在这方面的意识有待加强,以我公司在展会中处理的某个投诉为例:

     陕西某科技公司自主开发一款新型产品,在产品研发之前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申请,并且已经拿到了专利证书。在产品上市后,遭到了河南某科技公司的恶意模仿,并在陕西西安销售,陕西公司发现该情况后,向当地知识产权局举报。当地知识产权局在展开调查后,要求河南公司停止销售,并且书面承诺以后不再销售此款产品。令陕西公司想不到的是,在此次展会中,河南公司又堂而皇之的展示该款产品,于是陕西公司向展会知识产权办公室投诉。

在参展中可能会涉及到的知识产权纠纷,大多在专利与商标两方面,这两者共同的特点是专有性,无论专利或商标,经法定程序授权后,即受法律保护,所有权人享有排他的权利。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擅自使用、生产、销售或进出口专利产品和具有相同或近似商标的产品,否则即构成侵权,引起纠纷。

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各参展企业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 参展企业应增强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把知识产权关,避免浪费人力、物力的进行重复研究,防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 参展商必须尽可能采取措施预防参展侵权,对展出的“新品”要进行专利、商标等检索,对自己开发的新产品要及时申请专利以取得产品“出生证”;在选择参展样品时, 不要携带侵权产品,防止展览会的气氛受到影响。参展商展出涉及知识产权的展品,必须携带相关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 在展会中,参展企业一方面要避免自己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也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容他人侵犯,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参展企业既要知晓本企业被侵权时的解决办法,也要熟悉本企业面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问题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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